第95期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法教育培训总结
第 95期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8月31日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普法教育
培训总结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基本方略,持续推动中心普法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8月31日,市疾控中心开展普法教育讲座,由中心书记韩桂萍主持,科教科李翔同志主讲,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此次培训,以新冠疫情期间刑法的适用性及刑法的基础知识为主题。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具体阐述限制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明确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范围,淡化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制机能。被较少关注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新冠疫情中的适用界域得以被擘画。
刑法基数知识单元中,围绕着刑法概说、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刑法的适用范围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内容,通过大量案例,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刑法基础内容,了解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相关知识。
此次普法教育讲座,将法律条款和案例变成了释法的生动教材,为单位干部职工树底线、敲警钟,助力职工提升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筑牢心中防线。
市疾控中心将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法,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有效推进中心普法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中心开展普法教育培训
中心开展普法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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