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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首页标题  ꄲ  法律法规  ꄲ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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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7-18 10:42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新乡疾控 2025年06月12日 17:27 河南 


IMG_257IMG_258IMG_259IMG_260IMG_261IMG_262IMG_263IMG_264IMG_265IMG_266《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实验活动审批制度,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管理办法》包括四章,共二十五条。第一章总则,规定《管理办法》制定原则、适用范围、各方职责等。第二章实验活动的审批,主要明确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及批准部门等内容。第三章管理与监督,主要明确了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监督检查等内容,并进一步明确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相关的法律责任。

/健康科普


来源:卫生健康法制实践

说明: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非商业用途,仅用作公益科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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